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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說不敢結婚,因為沒錢買房,沒錢宴客。其實有錢有有錢的方法,沒錢有沒錢的方法。因為我們剛買完房子,錢包也快要空了,所以我們對宴客的場地佈置什麼的也沒什麼要求了,只要儀式一下就好,我們是公婆幫忙找的,算日子等都是我公婆幫忙搞定的,在台灣新人拜祖先、宴客、鋪床這些都不是同一天完成的,這個跟我們那邊有點小差別,還有台灣這邊有跪別父母和感謝父母的養育之恩,這個儀式,這個是我認為最感人的地方。

我們場地在高雄的保安宮。

場地費大約NT25000/次半天

餐費每桌約NT12000*19=228000

酒水場地佈置等NT10000

婚紗照:50000

租禮服:12000(禮服修改費超貴,一次要500塊)

請化妝師:6000

女方家人來台:80000(機票我家人自己出的,我們就出來住宿跟高鐵費吃飯等)

其他:10000

以上合計:421000.

餐費部分用禮金填補了:

421000-228000=193000.

以上只是粗略計算啦。我們沒有請專門跟拍得攝影師等。就簡簡單單的吃一頓飯而已。畢竟日後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,不想因為擺酒而還要變負資產。

因為我家人在大陸,我沒請其他親戚,就請了我父母及我大姐二姐一家和弟弟。也因為我們結婚,我們才有機會一大家人在一起旅遊。

以上應該已經算是最省錢的方式了吧。在台灣人工費貴,去酒店隨便就上百萬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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